亞馬遜等電商用戶資訊被售賣 “掃號”取得網購數據(組圖)

2017-05-17 10:02:24 來源:新華網 作者:羅亦丹 責任編輯:張靖浛 字號:T|T
摘要】一般而言,賣家在電商平臺上出售商品,是要與平臺簽訂協議的,在註冊條款裏平臺需要盡到告知義務,即賣家不能買賣買家的個人資訊獲利,這種行為本身構成侵權,買賣達到一定數量也構成犯罪。

  電商網購數據

  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報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這是兩高首次就打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出臺司法解釋。根據此次司法解釋,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者可獲刑。

  “近年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仍處於高發態勢,而且與電信網路詐騙、敲詐勒索、綁架等犯罪呈合流態勢,社會危害更加嚴重。”最高法相關人士稱。

  我們幾乎每個人,都曾被推銷電話、詐騙短信騷擾過。去年發生的“徐玉玉案”,即是個人資訊遭侵犯導致的“惡果”。

  家住天津的馬曉迪(化名)説,她接到了號稱是1號店客服打來的詐騙電話。對方稱,因“後臺失誤”將賬號調整為批發用戶,要求她提供賬號等資訊。“我馬上就挂機了,但又打來好幾個,説不改別後悔,後來我就不接了。”

  馬曉迪之所以能接到這類詐騙電話,是因為她的網購資訊已經遭到洩露,資訊販子從各種渠道獲得網購資訊後,會進行轉賣,而電話詐騙團夥就是買家之一。

  有業內人士透露,用戶網購數據的獲得渠道有很多種,但大部分資訊販子是通過“掃號”取得的網購數據。一名在QQ上出售各種網購資訊的販子也稱,他們的數據是“掃號”得來。

  “通過‘掃號撞庫’的方式,駭客可以拿到用戶在網購平臺上的數據,”遊俠安全網創始人張百川表示,一些平臺的用戶資訊之所以遭到洩露,就是因為缺少對這種“撞庫攻擊”的防範。

  駭客盜取某些網站的數據庫售賣給資訊販子,這些資訊流到騙子手中後,一般會以冒充客服退款等方式進行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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