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民簽名被冒簽 移動公司遲遲不解決

2017-03-14 15:59:17 來源:魯網 作者:楊成喜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變更手機協議,需徵得機主同意並簽字確認,這已是再普通不過的常識。不過,市民付先生卻遭遇一件窩心事,一年多以前,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山東有限公司蘭山分公司(下簡稱蘭山分公司)工作人員在未徵得付先生同意下開通了月最低消費300元的協議,反映一年多卻遲遲得不到解決。

  變更手機協議,需徵得機主同意並簽字確認,這已是再普通不過的常識。不過,市民付先生卻遭遇一件窩心事,一年多以前,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山東有限公司蘭山分公司(下簡稱蘭山分公司)工作人員在未徵得付先生同意下開通了月最低消費300元的協議,反映一年多卻遲遲得不到解決。

  身份證複印件被偽造

  市民質疑:

  身份證複印件被偽造

  3月9日上午,付先生向本網記者打來投訴電話,質疑自己身份證複印件在一年多前被蘭山分公司偽造,並開通了月最低消費300元的協議。

  “蘭山分公司員工在2015年12月份用我的手機號開了一個協議,只要該號碼月最低消費滿300元,可以贈送三星S6手機一台,但這個協議我根本就不知情,去年3月份左右感覺話費異常,查詢後才得知有了協議,且我的身份證複印件被偽造了”,付先生説。

  在付先生向記者提供的協議複印件中,記者看到身份證複印件帶頭像一面確實為付先生本人,頭像、身份證號碼和家庭住址無誤。但複印件中身份證的另一面和付先生本人身份證稍加對比,發現複印件中的有效期和付先生本人的身份證有較大出入。

  付先生向記者出示的本人身份證顯示,付先生的個人證件有效日期為2009年7月至2019年7月,而複印件中的有效日期卻為2007年3月至2017年3月。

  除此之外,記者發現付先生提供的身份證複印件頭像一面的左下角,有一處明顯陰影,疑似手持身份證拍照所致。

  “15年我在天津出差,當時單位同事向我索取身份證,查詢我的手機號是否可辦上述協議中的業務,我把身份證的一面拍了照片發給了同事,所要另一面照片時出於戒備被我拒絕了”,付先生告訴記者。

  “所以我懷疑蘭山分公司就是利用我的身份證照片複印偽造了我的身份證複印件”,付先生説。

  協議被冒簽

  協議中簽名是被誰冒簽

  “我出差回來時,我同事告訴我手機號不能參與協議,所以我也就沒當回事兒,發現手機消費異常時,去臨沂移動蘭山分公司查詢後才得知已經被辦理的協議,但協議上的日期是12月3日,那時我還在外出差”,付先生説。

  付先生告訴記者,在這份簽有自己名字的協議中,最大的問題除了身份證複印件被偽造以外,就是自己的名字被誰冒簽。

  “移動公司在未徵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隨意找人代替機主簽名辦理業務嗎”,採訪中,付先生憤憤不平地表示。

  從協議複印件中可看出,乙方簽名一律是付先生的簽名,協議中乙方和丙方日期落款明顯是一人所簽,但付先生明確告訴記者,這些均非自己的筆跡。

  協議中所贈手機贈給了誰

  “用我的號碼和身份證,在未徵得我同意的前提下開了協議,我不僅沒有拿到協議中贈與的手機,我還得每個月繳納著最低300元的費用”,付先生越説越生氣。

  “我現在想知道協議中贈與的手機到底贈給誰了,結果是我連誰在使用這個手機都不清楚,自己卻白白地交著高額的費用”,付先生説。

  記者在付先生提供的複印件中看到,乙方的權力和義務明確指出,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中國移動定制的價值3773元的三星S6型號手機部(手機提貨卡),手機串號358182063626612。

  協議日期為2015年12月至2018年5月,參與協議的手機號每月最低消費為300。

  “我向蘭山分公司反映了近一年的時間,但始終未得到解決”,付先生説。

  涉事蘭山分公司

  此事分公司無權接受採訪 需市公司專人統一回應

  上午十一點左右,記者陪同付先生一起到蘭山分公司諮詢協議具體情況。

  在蘭山分公司二樓門口,一女性工作人員接待了記者和付先生,在記者提出採訪要求時,該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只是普通員工,且蘭山分公司對此事無權接受採訪,自己會向臨沂市移動分公司彙報,將付先生的質疑和記者的採訪要求轉達給上級,到時會有專人回復記者。

  截止下午16點,記者並未得到來自臨沂市移動公司方面的任何回復,撥打臨沂市移動公司和蘭山分公司號碼始終無人接通。

  下午16點12分,記者撥打10086客服熱線,該話務員在得知記者來意時,表示會將記者所反映的問題記錄下來向領導彙報。

  截止記者發稿時,除了得到客服人員再次確認記者所反映的問題和記者所在單位外,記者並未得到臨沂市移動公司對付先生所反映問題的任何回應。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