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還抵賴 汶上男子被判刑

2017-12-20 10:52:47 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王歡 責任編輯:張紅紅 字號:T|T
摘要】近日,山東汶上縣人民法院對汶上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一起“零口供”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作出判決,被告人夏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九萬元。

  中國網山東12月20日(孫憲波 通訊員 王歡) 近日,山東汶上縣人民法院對汶上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一起“零口供”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作出判決,被告人夏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九萬元。

  2016年12月22日,汶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報警:汶上縣九華山路泉河橋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趕到事故現場發現被害人王某身體多處受傷。經調查,在汶上縣環衛垃圾站發現一輛可疑環衛車,鎖定犯罪嫌疑人為駕駛該車的司機夏某,但夏某拒不認罪。案件移送汶上縣人民檢察院後,經辦檢察官對本案鑒定意見、視聽資料、勘驗筆錄等證據認真分析、推理,認定夏某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夏某的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遂依法將該“零口供”刑事案件向汶上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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