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元酒店團購券錯標成18元
2014年8月,行知酒店與去哪兒網所屬的趣拿公司就7天連鎖酒店無錫中央車站店達成協定,由去哪兒網發佈酒店的團購行銷資訊,並向用戶提供電子消費憑證,酒店對憑證予以認可。
2014年11月,去哪兒網上發佈了無錫“7天連鎖酒店中央車站店傳統雙床房入住1晚”的團購商品,折扣為0.9折,團購價格為18元。蔣某、王某、朱某、王某某四人分別團購了2100份、2500份、1900份、1300份商品,有效期為一年,並支付了全部團購款項,且已收到趣拿公司網站發出的電子團購券。
該産品上線第一天,有人持18元的團購券消費,去哪兒網發現自己將總價為116元的房間錯標為18元,隨即單方凍結了上述7800份團購券並進行退款。
蔣某等人收到退款通知後,多次向去哪兒網發函,要求其依約履行合同,但遭到了拒絕。後蔣某等四人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去哪兒網繼續按照網站發佈的團購資訊履行團購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