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路收錢”,道理上講得通嗎?
根據張家口張北縣政府資訊公開平臺發佈的資訊,我們大致能夠明白此次啟動收費背後的邏輯。
第一、“草原天路”由張北縣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建設,投資3.25億元。鋻於政府投入了大量資金,且還在持續投入基礎設施建設,因此要適當收回成本。
第二、“草原天路”名聲大噪以來,屢屢出現大堵車的局面,為了控制遊客數量,需要以收取門票作為門檻。
第三、景區車輛增多之際,出現了“垃圾遍地、人滿為患、生態環境堪憂”的局面,啟動收費為了保護景區生態環境。
表面上看,這三條理由似乎都有道理,但細思忖卻根本站不住腳。
首先,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技術等級為二級以下(含二級)的公路不得收費”。連通縣與縣或縣與城市的一般幹線公路最多算三級,顯然,“草原天路”並不符合收費條件。
像“草原天路”這樣的縣級公路,建設資金通常採取區縣政府補助一部分、鎮政府自籌一部分、當地群眾集資一部分的方式。納稅人為修建公路做出了貢獻,到頭來使用公路還要再繳費,缺乏合理性。在132公里的“草原天路”上,有不少村落,那裏的居民對收費的做法會滿意嗎?
其次,“草原天路”雖然名稱響亮,但歸根結底只是一條縣級公路。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在公路上收費,只能是“投資建路”上的權益回報,“草原天路”並不符合收費條件。此外,對於景區收費,收多少,需要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省級物價部門批准,這一點同樣缺乏程式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