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4884台機動車主聯繫方式不詳 警方提醒及時變更

2016-05-03 16:40:29 來源:齊魯網 作者:馮艷輝 羅苓秋 責任編輯:張靖浛 字號:T|T
摘要】據淄博市公安交警部門統計,截至2016年4月21日,因聯繫電話、地址不正確導致交通違法記錄無法有效告知的機動車共有4884台。5月3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機動車登記地為淄博、聯繫方式不正確且存在5起以上交通違法記錄的1049台機動車和逾期未檢驗的559台車輛進行公告。

  據淄博市公安交警部門統計,截至2016年4月21日,因聯繫電話、地址不正確導致交通違法記錄無法有效告知的機動車共有4884台。5月3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機動車登記地為淄博、聯繫方式不正確且存在5起以上交通違法記錄的1049台機動車和逾期未檢驗的559台車輛進行公告。淄博公安交警提醒這些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儘快到就近交警大隊違法處理窗口處理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記錄,並到各交警大隊車管所備案正確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聯繫方式。

  採訪中記者了解到,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機動車違法資訊告知過程中發現,部分機動車在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的聯繫方式不正確,導致機動車的違法記錄無法告知。交警支隊將機動車登記地為淄博、聯繫方式不正確、存在5起以上交通違法記錄或機動車狀態為逾期未檢驗的違法機動車名單進行了匯總,提醒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儘快到就近交警大隊違法處理窗口處理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記錄,並到各交警大隊車管所備案正確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聯繫方式。對公告60日後仍未消除違法狀態的機動車,公安機關將錄入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對違法機動車予以布控並進行路面查處。具體機動車明細可登陸淄博公安交警網公告欄查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單位名稱)或者聯繫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作為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有義務對自己機動車的違法進行查詢,在變更聯繫方式後應及時到公安交警部門進行備案,不能以未收到違法告知作為逃避接受違法處罰的理由。

  採訪中民警告訴記者,如果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不能正常接收交通違法告知短信,可撥打淄博公安交警告知服務平臺電話8123122進行諮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可撥打淄博公安交警告知服務平臺電話8123122、2880030或淄博市車管所2136789變更聯繫方式,也可以通過下載“智行淄博”手機APP、登陸淄博公安交警網或持有效證件到車輛管理所變更車主聯繫方式。(記者 馮艷輝 通訊員 羅苓秋 李春紅)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