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房子還是你的嗎?
如遇政策不連續,發生“新官不理舊賬”的情況,該怎麼辦?
遇到徵用拆遷糾紛,産權人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昨天,《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産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産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對外公佈,對長期以來社會所關注的八大産權問題明確了方向,而這也是我國首次以中央名義出臺産權保護的頂層設計。
説到産權,大多數人首先想到的是個人房産。實際上,産權不僅包括物權這樣的有形之産,其內涵正逐步豐富和擴展。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常修澤介紹説,“現在的産權概念,不僅包括經濟領域大家熟悉的物權、債權、股權等,也包括跨經濟領域、社會領域、文化領域、環境資源領域的智慧財産權、各種無形財産權(如人力資本産權)以及自然資源資産産權等。”
《意見》明確五個原則 十大任務
加強産權保護,根本之策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意見》明確了進一步完善現代産權制度、推進産權保護法治化的五個原則:
——堅持平等保護。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産權保護制度,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援、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公有制經濟財産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産權同樣不可侵犯。
——堅持全面保護。保護産權不僅包括保護物權、債權、股權,也包括保護智慧財産權及其他各種無形財産權。
——堅持依法保護。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強化法律實施,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堅持共同參與。做到政府誠信和公眾參與相結合,建設法治政府、責任政府、誠信政府,增強公民産權保護觀念和契約意識,強化社會監督。
——堅持標本兼治。抓緊解決産權保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高産權保護精準度,加快建立産權保護長效機制。
《意見》明確了産權保護的十大任務:
●加強各種所有制經濟産權保護;
●完善平等保護産權的法律制度;
●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産權案件;
●嚴格規範涉案財産處置的法律程式;
●審慎把握處理産權和經濟糾紛的司法政策;
●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
●完善財産徵收徵用制度;
●加大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
●健全增加城鄉居民財産性收入的各項制度;
●營造全社會重視和支援産權保護的良好環境。
作為頂層設計,《意見》逐條明確了各個任務的具體負責部門。目前,相關配套實施方案正在制定中。
讓有恒産者有恒心 中央頂層設計解決八大産權問題
此次公佈的《意見》,為解決長期以來社會所關注的八大産權問題明確了方向。這些頂層設計有一個突出特點,那就是堅持問題導向。
①問題:非公有産權保護弱于國有産權保護
對策:堅持平等保護
有分析認為,“很多政策措施在中央文件中都是首次出現,力度空前,對於平等保護各類産權尤其是加強非公有産權保護意義重大。”
②問題: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過去的經營不規範問題
對策: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則
有分析認為,這是給民營企業家吃下“定心丸”。
③問題:涉案財産處置隨意牽連合法財産
對策:依法慎重採取強制措施
有分析認為,這些措施旨在穩定社會基本財産秩序,督促公權力依法行為。應儘快形成具體辦法,使其成為行政實踐和司法實踐。
④問題:“新官不理舊賬”
對策: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
一些地方政府政策不連續,“新官不理舊賬”。《意見》明確,不得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毀約。
有分析認為,政府是公權力的代表,強調法治政府和政務誠信,對於約束政府行為,維護人民權利意義重大。
⑤問題: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
對策:研究後續期法律安排
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房子還是你的嗎?這成為普遍關注的問題。
有分析認為,關鍵意義在於中央明確了解決這一問題的導向,即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産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
⑥問題:強徵強拆
對策:給予被徵收徵用者公平合理補償
有分析認為,需要在法律上明確界定公共利益的範圍,即使涉及公共利益,也要目的正當、程式正當、足額補償。要讓百姓有知情權,以及一定的參與權和決定權。
⑦問題:國資“蛀蟲”
對策:防止內部人任意支配國有資産
要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體制改革,通過制度化建設防止國有資産流失;侵吞國有資産的必須依法追究。
⑧問題:侵犯智慧財産權成本過低
對策:提高侵權法定賠償上限
有分析認為,嚴格保護智慧財産權不僅有利於加快經濟轉型升級,也有利於廣大知識分子憑藉知識資本成為中高收入者。儘快在有效界定科研人員智慧財産權上形成可操作方案。
專家解讀
這份《意見》釋放出哪些積極信號?如何解讀?來看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是如何説的——
對於《意見》的公佈,可以聚焦以下三點:
《意見》中表示: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不規範問題。這是給民營企業家吃下“定心丸”!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錫鋅:
這次的《意見》裏面特別強調嚴格落實執行,這個就很有針對性。在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由於歷史的某些階段,不規範的經營可能是存在的。如果以現在的標準、後來的標準來要求民營企業之前的行為,就很可能出現選擇性的司法和執法,對企業主也會産生不必要的心理影響,更會使得民眾對私營企業和民營企業有一種原罪的心理認知。如何真正落實,是保證私營企業和民營企業企業主心理穩定、社會生態、法治環境得以改進的很重要的一個方面。
《意見》中表示:對於“新官不理舊賬”提出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政府是公權力的代表,強調法治政府和政務誠信,是不是也要樹立政府誠信表率形象?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錫鋅:
無論是從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還是從現代公共治理的方面看,政府跟所有的老百姓一樣,都必須要誠實守信,這是一個基本原則。如果沒有信任的話,就很難有有效的官民合作,這樣就使得問題的解決面臨非常高的成本。“新官不理舊賬”的問題,過去還是有一定的普遍性,所以這一次提出來,我覺得是非常具有針對性。如何在這方面,按照決定的落實,我覺得是增進我們政府公信力建設所必需的。
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意見》研究後續期法律安排。是不是意味著70年後我們的房産權到底怎麼續?要不要花錢?這些問題就要有定論了?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錫鋅:
建設用地,有的地方是30年,有的地方是50年、70年,所以在一些地方,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已經是實踐問題。所以在制度建設上,續期必須要有具體的方案。對很多中國百姓來説,畢生所得可能都會投到房産上,這個房産能不能成為恒産,這個就涉及到大家有沒有恒心。在心理上,恒心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續期制度肯定要做,並且是要朝著有利於擁有房産的人的心理預期的方向去推進制度的具體化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