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廳工作人員查看新的不動産權證書
自9月28日起,淄博市範圍內全面實行不動産統一登記。隨著淄博市第一份不動産權證書發放到不動産權利人劉秀華女士手中,不動産權證書正式“上崗”而房産證等有關部門依法頒發的各類證書都繼續有效,新版證書和舊版證書在一段時間內並行有效,等到依法辦理轉移變更登記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産登記簿證。
首本《不動産權證書》發放 市民關注熱度高9月28日上午8時30分,市不動産登記中心已經有不少市民在大廳內等候辦證。記者看到,大廳內各個窗口的顯示屏上已打出“不動産登記,歡迎光臨”的字樣。同時在大廳顯眼處放有4個不動産登記小常識的展板,以供市民查看了解。
市民劉女士不到8點就來到市不動産登記中心等待領證。劉女士告訴記者,她購買了張店區火車站附近錦泰苑的一套二手房,此次辦理的是過戶手續,在9月22日就提交了材料。當得知自己領到的是我市第一本不動産權證書的時候,劉女士表示心情非常激動也很幸運,“原來辦證時間長,可能要一個月左右,還得分別去國土、房管跑很多窗口,這次還不到一週的時間就拿到了新證,感覺比以往更快、更方便了,而且只要交一次工本費用就行,幾個證統一成一個證書也不容易丟。”劉女士説。
記者看到劉女士的證書內頁印有不動産權第0000001號,現場不少等待辦證的市民看見劉女士的證書編號,紛紛向其表示祝賀。“太幸運了,全市第一個拿到新證,很有紀念意義。”一位市民説道。
大廳內一位正為市民答疑的盧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於經過了幾天的停業,28日又是不動産登記首日,來諮詢辦理業務的市民很多。“辦轉移的、抵押等各項業務的人比較多,新的系統正在磨合中,市民也有許多不明白的地方,需要工作人員現場解釋。”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動産登記把原來的分散登記,也就是老百姓辦證需要分頭跑、跑多趟的現象從根本上進行了改變,作為登記、管理部門來説也進行了整合,是利民便民的好事。
不動産權證資訊“升級”了 老證依舊有效不動産登記窗口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動産登記主要是為了方便市民辦理、節約市民的時間,同時提高辦證的工作效率。記者了解到,如果市民名下同時擁有同一土地上的兩處房産,那麼僅需辦理一本不動産權證書即可,相反如果兩處房産不在一處,則需辦理兩本不動産權證書。
那麼房産證與不動産權證有什麼區別呢?據了解,房産證的內頁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而不動産權證資訊“升級”了,新增加了唯一代碼“不動産單元號”.不動産證上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産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防偽鐳射標簽)、不動産單元號、國有土地使用期限等內容。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市民掃描證書上的二維碼便可隨時查看個人名下不動産的資訊狀況。
而不動産單元號具有唯一代碼,相當於證書記錄的不動産在全國範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通過不動産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産資訊。
據悉,不動産登記後,原有的房屋、土地證不需要更換,不動産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産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不動産統一登記實施後,有關部門依法頒發的各類證書,都繼續有效,新版證書和舊版證書在一段時間內並行有效。也就是説,目前權利人手裏的各類不動産權證,暫時不用去更換。等到依法辦理轉移變更登記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産登記簿證。
市民按照流程 即可輕鬆辦理不動産登記不動産登記辦理流程如下:
1.導詢--提供政策諮詢,發放相關表格,指導填寫,引導申請人至權籍調查窗口。
2.權籍調查--負責查詢提供不動産單元編碼,列印宗地圖、房屋平面圖。需要進行權籍調查的申請人按照權籍調查程式委託有資質的仲介測繪單位進行。對於已經登記的存量不動産按以下三個方面辦理:(1)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資訊查詢原房産登記系統,列印房屋平面圖,加蓋圖紙審核章。(2)查詢地籍資訊系統,列印宗地圖,加蓋圖紙審核章。在不動産登記業務系統中房屋落宗,編制不動産單元編碼。如果系統中無宗地圖或無法落宗的,告知申請人需外業核實或進行修、補測,補錄相關資訊後再受理。
3.合同備案--對買賣雙方合同進行備案,並根據合同內容到稅費窗口繳納費用。
4.取號--由大廳導詢人員協助取號,等待辦理業務。
5.受理--負責查驗申請材料是否規範、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對符合受理條件的,向申請人或代理人出具受理通知單;列印申請書、申請人簽字;列印繳費通知單,收取繳費憑證。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單;可以補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資料。
6.初審--對申請資料、單元資訊、權屬來源情況等進行全面初審。填寫初審意見,並推送到復審環節。
7.收費--收取費用。
8.掃描--對受理材料進行掃描,上傳數據庫。
9.復審--對初審結果進行進一步審核,認為有必要進行實地查看或者調查的,通知申請人、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或者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填寫復審意見,並推送到核定環節。
10.核定--對登記結果進行核查審定,填寫核定意見。
11.登簿--獲取不動産權證號,填寫不動産登記簿。短信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不動産權證書。
12.繕證--將登記簿內容與檔案資料進行校對。列印不動産權證書或不動産登記證明。在證書上加蓋不動産登記專用章章,貼宗地圖和房屋平面圖,並蓋騎縫章。對蓋章後的證書或證明進行掃描、入庫。
13.歸檔--將登記案件歸檔完成。列印審批表,加蓋公章放入紙質檔案卷宗;對紙質檔案進行歸檔管理。後臺配置繕證人員。
14.頒證--核對申請人或委託人身份資訊及受理通知單,向申請人或委託人發放不動産權證書或不動産登記證明,記錄領證人資訊。
15.查詢--依法提供登記資料的查詢服務。(記者商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