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公租房新政6月1日起實施 6月1日起,青島市正式實施公租房租賃補貼新標準。根據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消息,新政主要改變三方面:保障範圍擴大,保障面積標準提高,租賃補貼標準提高。 新政將市區戶籍家庭申請收入條件由現行的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不超810元(含),調整為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不超1380元(含)。自6月1日起,各區住房保障部門將陸續組織轄區內已享受青島市租賃補貼保障的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不超過810元)重新簽訂租賃補貼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