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好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一是加強反腐倡廉教育。組織機關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維護黨章和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結合機關工作人員從政道德、職業操守和行為規範,加強黨風黨紀、廉政法規、廉潔自律教育,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加強廉政文化建設,豐富廉政文化的形式和內容,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機關氛圍。二是建立健全權力制約機制。落實黨組抓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健全民主集中制和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完善“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形成機制和程式。加強對領導班子及成員的監督和管理,健全談話、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等各項制度。堅持抓早抓小,對黨員幹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等一系列要求,加大對違反紀律行為的查處力度。三是認真搜尋廉政風險。編制權力清單,強化對權力運作監督和制約。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認真排查在環境監管、資金分配、項目審批、行政處罰等方面的廉政風險節點,定期公開,嚴格落實各項廉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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