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在哪?授課方式、評價標準、選擇能力待提升
方案的公佈只是高考改革實踐中的第一步。由於主客觀條件的限制,一些政策在落地的過程中可能會有難度,還需要根據試點經驗、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
“統考+選考”的“3+3”模式,給現有的高中教學模式帶來了新挑戰。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教育體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指出:“學業水準考試要‘選考’,學校就要提供‘選課’,不同課程的複雜的排列組合使得原本固定的教學班級無法維持,走班制將成為授課的基本形式。但學校無法預估哪個學科的選考學生多,哪個學科的選考學生少,這就需要更多的師資力量,承擔教學任務,而這樣的條件在一些欠發達地區是難以達到的。此外,當每一個學生都有一張自己的課表後,班主任就失去了意義,考勤機制和課堂管理將成為一大難題。”
新高考方案中,大部分省份提出使用“兩依據、一參考”的評價機制,綜合素質評價的建立固然有助於打破智育一枝獨秀的局面,但在實際招錄中卻很難把握。做家務和去敬老院,公益活動和科學調查哪一個考核分數應該更高?這些都不具有可比性,尤其當學生很多的時候,考核就很可能流於形式甚至造假。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認為,要保證綜合素質評價的真實可靠,一方面教師要負責審核把關,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統一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電子管理平臺,便於公示和監督。
除去制度本身存在的難點,在選擇多了、範圍大了的情況下,考生自己也會患上“選擇困難症”。應試教育之下,追求高分是最終目標,有些學生甚至上了大學仍然不知道自己的興趣是什麼、應該怎樣去學。而今後,當高中生面臨選課、選考、選專業、選學校時,如何做好這些“選擇題”,提前規劃生涯教育,我們的學生、家長、學校都要不斷適應。(記者丁雅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