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稅率為17%;
納稅人銷售糧食、自來水、暖氣、圖書等貨物時,實行13%的低稅率;
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的,實行11%的低稅率;
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的,實行6%的低稅率;
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0,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濟南市民王先生有一套未滿2年的住宅,以80萬的價格轉手賣出,他需要繳納成交價格5.6%的營業稅,也就是4.48萬元。
改繳增值稅後,假設增值稅稅率定為10%,該住房買入價為30萬,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需要繳納5萬元的增值稅(80×10%-30×10%);若該住房買入價為60萬元,則只需繳納2萬元(80×10%-60×10%)。
增值稅不適合,直接減免
“個人二手房交易實施營改增,可以使稅收更公平、稅負更加優化。”財稅專家、山東財經大學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説。根據國家營改增政策精神,營業稅優惠將延續。“營業稅進行直接減免,簡便易行。但增值稅運作採取的是環環徵稅、道道抵扣的徵收方式,不適合進行直接減免。所以,以往我國在進行增值稅減免時,多采用‘即徵即退’‘先徵後返’等方式。營改增後,營業稅優惠將以何種方式體現,還需要等待具體的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