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減半最高支付50萬
貧困人口中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喪失勞動能力或患病,無法通過就業實現脫貧,必須加強社會保障兜底。實施全民參保扶貧行動,著力解決貧困人口失能或因病致貧的問題。一方面,要提高養老保障水準,落實政府為繳費困難群眾代繳養老保險費的政策,確保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逐步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另一方面,要提高醫療保障水準,完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對貧困人口執行好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減半,醫療費用每段補償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50萬元的優惠政策,真正讓貧困人員老有所養、病有所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