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海綿型城市綠地與公園建設
城市綠地與公園應因地制宜採用透水鋪裝、生物滯留設施、植草溝、微地形、雨水花園、小型人工濕地、濕塘等分散式消納與集中式調蓄相結合的低影響開發設施,構建海綿型城市綠地系統,提高雨水的滯蓄與資源化利用能力。應通過科學佈局,盡可能地消納周邊道路、建築與小區、市政設施等區域的徑流雨水,提高區域雨水控制和內澇防治能力。
實施城市水系保護和生態修復
各地應根據城市“藍線”管理辦法和城市防洪要求,合理制定城市水系保護與修復方案,優先利用現狀河流、湖泊、濕地、坑塘、溝渠等自然水體,實現海綿城市建設的目標要求。地勢落差比較大的城區,可通過建設截洪工程和地下或地表水庫,蓄集雨水,削減洪峰。城區雨水在排入自然水體前,可採用植物緩衝帶、沉澱池、前置塘等設施,削減徑流污染。在保證城區河道防洪需要的前提下,建設攔蓄設施,實現雨水的滯蓄,開展生態修復,改善河道生態環境。加強對城市池塘、河湖、濕地等水體自然形態的保護和恢復,積極採用生態駁岸、湖(河)濱濕地、自然河床等方式進行生態修復,營造多樣生物生存環境。
做好城區黑臭水體整治
各地要遵循適用性、綜合性、經濟性、長效性、安全性的技術原則,以沿河污水直排口及垃圾長期堆存處為重點,採用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等治理技術,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逐一編制整治方案,按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式開展論證和工程實施。要按照“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體的理念,通過整治工程的全面實施,實現城市生態功能的系統性修復,部分地段、水域要融入海綿城市建設理念,進一步改善水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