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認識,主動開展自我清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對照職業分類大典對現有準入類和水準評價類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進行全面清理,持續降低就業創業門檻。只要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産安全的職業,原則上要放寬市場準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