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犯罪立案數上升 反家暴法“管用”待細則支撐(圖)

2016-02-25 10:05:17 來源:中國青年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持甩棍毆打、用水果刀刺傷腳踝、辱罵恐嚇……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的李某,結婚3年來被丈夫毒打20多次,痛不欲生。近日,雨花區人民法院向李某發放人身安全保護令,使這起“反家暴全國第一案”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創人身保護令制度

  建立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是反家暴法的一大亮點。

  其實,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制度,是我國試行比較早、專門針對家暴行為出臺的制度。比如,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自2008年10月以來,已發出20余份人身安全保護裁定;順義區法院2012年成為北京首家試點單位後,發出兩份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施暴每人平均自動履行了裁定,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但是,人身保護令的運用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禁止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保全裁定由哪個單位執行?被保全人違反裁定內容應如何制裁和懲罰等?這些內容的不確定,使得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在實踐中遇冷。

  反家暴法針對這些問題作出進一步規定,明確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委會、村委會等應當協助執行。北京君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瑩認為,人身保護令的執行力度,有望在反家暴法實施後得到有力提升。

  最高法刑一庭負責人説,反家暴法作為我國第一部反對家庭暴力的專門法律,申明瞭國家依法保護家庭弱勢群體合法權益不受暴力侵害的嚴正態度,宣示了國家公權介入家庭暴力的方向,並創設人身安全保護令等新制度。最高法將加強審判組織專業化建設,結合反家暴法創設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完善家事審判中民刑手段的處置銜接,探索建立民刑一體化婚姻家事法庭模式。

  建議放寬證據標準

  隨著3月1日的臨近,反家暴法實施進入倒計時。記者了解到,各地法院相關審判部門已組織法官投入到緊張的學習中。

  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毅勤介紹説,漳州中院除組織法官學習外,還對參與審理家庭暴力案件的陪審員進行新法培訓,以利於他們參審時更好地運用法律規定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下一步,漳州中院還將對涉家暴案件採取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適當減、緩、免收訴訟費用等措施。

  李旭輝説,反家庭暴力需要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組織,政府有關部門、婦聯組織、公安部門、社會救助機構以及人民法院共同努力。順義區法院將結合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建立相應聯動機制,保護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李瑩告訴記者,家暴案件涉及跨學科領域,法官應根據這一特點,掌握心理學、社會學等相關知識。比如,有的受害人因為受到控制等原因,不一定能夠提供真實情況説明;鄰居因為害怕遭到報復等原因,也不能反映真實情況。這種情況下,法官的審判技巧,對於掌握真實情況便非常必要。保護令制度建立後,對於尚未發生但可能發生家庭暴力是否發出保護令等情況,也需要法官自己作出判斷。

  據介紹,法院對於家暴案件證據要求比較高,沒有考慮到這類案件取證難、固定證據難等現實情況。李瑩建議,法院審理家暴案件可以適當放寬或降低相關證據要求標準,將受害人在公安局所做的筆錄、在婦聯的投訴記錄、未成年人的證言等,納入到證據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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