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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記者到王某家中了解情況,王某的母親承認了一切。據她講述,當天天氣很熱,孩子王某在外地打工,她替孩子去學校辦理團關係,卻找不到孩子的名字,有點兒心急,拿著撿到的資料在涼陰下處當扇子用,給孩子的爸爸打電話拌了幾句嘴。早上吃了些藥,迷迷糊糊的,一生氣就將撿到的資料撕了,扔在花叢中。
“我也不識字,是個農村婦女,只記得是個紅色的皮,粉色的紙,雯雯來找的時候才想起來這件事。知道自己辦錯了就趕緊去找,別給人家孩子造成啥後果。”她説。
是非眾説紛紜,是否違法看造成多大損失,事情發生後,雯雯家儘快把錄取通知書一塊塊拼湊了起來。他們諮詢學校,對方答覆只要能看出來通知書就不影響入學報到。雯雯媽媽説及此事五味雜陳,後來他們面對記者卻表示,只要自己孩子入校不受影響,也不希望再追究對方的責任了。
事件引發網友眾説紛紜。有人認為,孩子失誤遺落資料,撿到者如完璧歸趙本該被表揚,但撕通知書確實可恨。也有人認為,也可能撕毀者不知通知書為何物,既然她認知錯誤,也沒有造成嚴重後果,選擇原諒也未嘗不可。
對此,河南大正永恒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震宇表示,撕毀通知書的當事人構成了侵權,如果她給失主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拾取物價值巨大,則涉嫌構成侵佔犯罪。從這個事件看,顯然沒有達到這種後果。
另一位資深律師耿書儉則認為,這個當事人行為不構成犯罪。她撿到的東西有妥善保管和及時歸還的義務,但她毀壞了,因為通知書等不是有價證券,不是毀掉了就不能復得,通知書可以補救,孩子依然可以通過補救繼續入學。大學通知書沒法用具體金錢衡量。所以毀壞者行為可惡,在道德上、道義上受到譴責。説嚴重些其行為或許構成了對通知書所有者的侵權,刑事上所説的侵佔犯罪則難以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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