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玩手機
教育部門
罰款無依據,校方已作相應處理
該校所在地教育部門相關負責人昨晚表示,這位班主任的做法並無相關依據支撐。
該校相關負責人則表示,該班主任的做法屬個人行為,其他班級並無類似獎罰制度。早在4月初,校方得知該班級實行罰款制度後便召開校委會,明令禁止這種做法,並編發消息提醒所有在校老師:不管老師的動機和初衷如何,以罰代管,無法律依據。學校堅決禁止老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利用不同處罰形式對學生進行教育。
針對該班級至今仍採用現金獎懲方式,校方于昨晚8時許已做出處理:1、責令該教師立即退還學生所有罰款,由政教處監督進行;2、在全校教職工大會通報批評,引以為鑒;3、對該教師違紀行為已按學校相關規章制度做出相應處理。
兩種觀點
支援的家長認為罰款可行
實施前已徵求大部分家長同意
反對者説罰款是偷懶行為
在昨天的採訪過程中,多數家長認可班主任將罰錢作為一種懲罰手段。“班主任在實施該制度之前,曾在群裏徵求意見,大部分家長都同意並支援這一做法。”有家長説。
“老師能想出這個方法,説明她有責任心,希望把學生管好。”家長史女士説,罰點錢能讓學生長點記性;還有家長表示,罰款能起到“殺一儆百”的震懾作用,讓孩子們乖一點,好好唸書。
針對現金獎罰這一機制,溫州一中學班主任徐老師則認為,罰款這種管理方法簡單粗暴,違背教育規律。
“老師在對學生教育過程中遇到困難,靠罰款解決,其實這是一種偷懶行為。而且交錢了事,並不能讓違規學生認識到錯誤本質。帶班級沒有捷徑,只能和學生進行溝通,進行心理引導。”徐老師説。
不過,徐老師同樣表示能夠理解這位老師的做法。“老師很難當,有時我們會被一些調皮搗蛋的孩子氣得不行,會做出些不恰當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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