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做太過分了,他這是把老婆當做請假看球的工具!”“作為一個女人,我絕對不會嫁給這樣沒責任心的男人。”“我就想知道,他這麼做《婚姻法》允許嗎?”對於這名男子的做法,許多網友都表示不可理喻,認為他是把婚姻當工具,當兒戲。甚至有網友質疑,這樣故意離婚結婚的做法可能涉及違法。
那麼,這名男子故意和妻子離婚再閃電復婚的行為是否違法呢?對此記者諮詢了安徽凱安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陳學娟律師。陳學娟表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途徑有兩種,一種是雙方自願離婚,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一種是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即我們通常説的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當然協議離婚必須具備的條件有:1、雙方自願離婚;2、雙方對子女和財産問題已經做出處理,並達成一致意見。陳學娟解釋説,離婚協議是雙方就自願離婚、子女撫養及財産分割問題達成的書面意見,是協議離婚必須準備的材料,而協議離婚是雙方離婚的一種途徑,可以憑相關材料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這名男子的行為並不違法。”陳學娟説,我國《婚姻法》及《婚姻登記條例》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婚姻不是兒戲,婚姻是一種責任,相互之間的責任,婚姻是一種付出,相互之間的付出,婚姻是兩個人的結合體。那種為了某種利益而閃婚閃離的群體,均把婚姻當做一種兒戲,婚姻中參雜了利益,最終不會是幸福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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