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範和減少高考加分項目,在公佈高考改革方案的24個省份中,大多數省份明確,將嚴格高考加分的相關管理。
例如,青海的改革方案提出,提前公示取消和調整的加分項目或者分值,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強化監督管理。廣東的方案中也提出,進一步完善考試加分管理機制,加強對考試加分政策執行過程的管理,嚴格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和認定程式,加大考生加分資格資訊公開公示和社會監督力度。
在日前剛剛公佈改革方案的湖北,湖北提出,逐步將高考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中,確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項目,要合理設置加分分值,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河北的方案提出,健全完善監督管理機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實行省、市、縣、學校四級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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