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ktv飲酒後溺亡 法院:父母負主責KTV經營者負次責(組圖)

2016-04-06 13:51:37 來源:東北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少年ktv飲酒後溺亡】據《勞動報》報道,走進悠享KTV(化名),可以在醒目位置看到寫有“未成年人禁止入內”的警示牌。但2015年5月1日,13歲的小宇(化名)及同行6名初中生消費時,工作人員卻並未阻擋,甚至還銷售了酒品。

少年ktv飲酒後溺亡 法院:父母負主責KTV經營者負責(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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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悉,小宇等人聚會,並在KTV經營的超市中購買了啤酒、雞尾酒等酒品。期間,沒有工作人員詢問年齡或加以勸阻。傍晚6點多,一行人離開KTV 後步行進入附近一座公園,並沿著河道行走。此時小宇突然跨過護欄跳入河中。因不諳水性,小宇開始在水中掙扎。同學見狀後試圖搭救,公安、消防人員接警後也趕到現場營救。大約過了一小時,小宇被打撈上岸已無生命跡象。小宇父母將悠享KTV經營者及公園管理者一同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共同支付賠償金10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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