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申領網吧許可證遭拒 距學校不足200米成爭議(圖)

2016-01-18 16:44:10 來源:中國青年網 作者:姚永忠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根據規定,上網服務場所距中學、小學校園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離不低於200米。在資陽城區,有一個典型的事件:一個申請經營網吧的場所,離學校恰好在200米左右。戲劇性的是,網吧老闆測出來距離是200多米,而主管部門測出來不到200米。

  網吧勝訴後申辦許可證仍遭拒

  部門稱有了“細則”

  去年5月5日,堅持自己觀點的泉雲網吧向雁江區法院提起訴訟。去年10月15日,法院判決確認雁江區文體廣新局2015年4月27日作出的不予辦理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告知書》違法。日前,此案審判長介紹,關於上網服務場所距中學、小學校園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離不低於200米,相關規定中並沒有明確距離如何測量。

  贏了官司,泉雲網吧以為辦證應該很順利了。然而,去年10月底和11月初,泉雲網吧再次提出辦理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時,仍然未能辦到。2015年11月30日,雁江區文體廣新局再次告知泉雲網吧,不予為其辦理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理由仍是網吧距校園出入口最低行走距離不足200米。但和前次相比,部門此次多了一項依據——《文化部文化司關於印發2015年版文化市場行政審批業務手冊、辦事指南、通用文書的通知》(市函【2015】94號)。雁江區文體廣新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通知于2015年9月23日印發,明確規定上網服務場所所在建築物出入口距中學、小學校園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離不低於200米。

  “該規定明確了測距是網吧所在建築物的出入口,所以距離只能測量到泉雲網吧一樓通道的門口。”該負責人説,四川屬於試點地區,所以資陽執行該通知中的“細則”。對於泉雲網吧反映的雁江二中附近天霸網吧距學校步行距離也不足200米的情況,該負責人表示,主管部門兩次向天霸網吧發出整改通知書後,天霸網吧已停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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