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已取消晚婚假專家建議採用漸進方式
新計生法實施後,廣東省反應最快,據中國經濟網了解,廣東省在2015年12月30日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與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同步施行。
根據新版的《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晚婚假期的確取消了。但按照政策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設定,在12月31日前完成婚姻登記且符合晚婚政策,還是可以享受13天晚婚假的。
北京1月8日也正式對計生條例進行修正,已經進入到公開徵集意見的環節,據徵求意見稿規定,草案刪除了多條涉及到晚婚晚育的條款,看起來北京晚婚政策優惠在今年也會“終結”。
山東原來晚婚假有14天,在新條例中,擬刪除了“男女雙方晚婚的,除了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日”的規定。
上海衛計委也對婚假問題做出了回應,表示今年1月1日以後登記結婚的就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也就是7天的晚婚假取消,僅剩3天婚假。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享受晚婚假待遇。
今日,湖北省也確定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款,享受15天晚婚假待遇的時期結束。
其他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工作也在進行中,具體的晚婚假變化還必須等待各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後明確,從新計生法已出的5個省市來看,晚婚假都被取消了,看來這也將是其他各省順應國家新計生法的主流趨勢。
對於很多人來説,晚婚假的取消戳中了一些大齡晚婚青年的痛感,婚假的縮水讓很多人倍感不適。專家建議,是否採用漸進式取消晚婚假的方式,讓人們有一個緩衝、接受的過程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