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型戶籍制度解讀
從2015年1月1日起,我市開始實施《青島市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按照“合理控制城區、適當放寬新區、全面放開縣域”的準入要求,引導轉移人口向城鎮有序流動,逐步形成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廣覆蓋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和多元化的轉移人口成本分擔機制。
根據規定,在城區註冊個體、私營企業的創業人員,依法經營企業1年以上,當年納稅10萬元或連續3年累計納稅20萬元,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合法固定住所地申請落戶。在新區註冊個體、私營企業的創業人員,當年納稅5萬元或連續3年累計納稅10萬元,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新區合法固定住所地申請落戶。
此外,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滿3年、在本市就業或創業並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無犯罪記錄的人員,可按《青島市積分落戶辦法》申請積分落戶。 去年,首批611人成功通過積分落戶青島。今年是該政策實施的第二年。我市積分落戶每年三季度開始受理申報材料,其後,經材料復審、積分排名公示、落戶人員公示等程式,審核和公示合格人員由市人社局發放落戶卡,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城市病”日益凸顯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城市化發展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但也存在不少問題。此次發佈的《中國城市競爭力報告No.14》沒有回避問題,對當下中國城市發展的限制性因素進行了分析説明。
比如,在排名中,除了各種競爭力的排名,這份報告還選取了交通擁堵、空氣品質、房價收入比、醫院萬人床位數、刑事案件率5項指標構建評價體系,選取了38個主要大城市進行分析,對這些城市的城市病情況進行測評。
根據分析結果,深圳、北京、杭州、溫州、廣州、濟南、上海、西安、佛山和石家莊為大城市“城市病”指數排名的前十名。
另外,戶籍造成的居民之間的差別不僅體現在經濟領域更體現在社會領域,特別是在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教育、醫療、住房等公共服務領域。沒有戶籍的常住人口實際上成為城市的“二等公民”,很難融入當地社會,這給我國新型城鎮化戰略的實施帶來很大挑戰。
啞鈴結構初步顯現
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指出,城市發展是一個自然歷史過程,有其自身規律,必須認識、尊重和順應。
基於未來城市發展如何更加合理、宜居的考慮,該報告建議,未來中國城市體系的構建應是大城市、超大城市、特大城市人口數佔總人口的1/3,小城鎮佔1/3,中小城市和小城市合在一起佔1/3,形成“啞鈴形”。
可喜的是,目前中國的城市體系正由“塔尖形”的規模結構向“啞鈴形”轉變,初步顯現出大城市和小城鎮“兩頭大”、中小城市“中間小”的“啞鈴形”型態,而且競爭力普遍較強的城市和小城鎮多分佈于城市群之內,城市群已經成為中國經濟增長和規模紅利的源泉。
同時,在10多年的有關城市競爭力的研究中,《中國城市競爭力報告》的研究團隊正努力使評估指標越來越具有綜合性,而非單一的經濟維度。比如,原來考察的只有“經濟競爭力”,而現在還要衡量“可持續競爭力”,像“新發展理念”、城鄉一體化等經濟因素以外的內容均包含在指標體系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