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日前,財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門共同組成評審專家組,對2016年申報試點的城市進行競爭性評審,青島成功入選第二批全國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據了解,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成功申報後,每年將享受中央財政至少4億元的專項資金補助。預計通過海綿城市建設,2020年青島市城市建成區25%以上的面積,將實現75%的雨水就地消納利用。
14個城市納入試點
據悉,今年共有17個城市參加海綿城市試點競爭性評審,其中有14個城市入選,包括福州、珠海、寧波、玉溪、大連、深圳、上海、慶陽、西寧、三亞、青島、固原、天津、北京等。按照有關政策,此次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申報成功後,中央財政將對試點城市給予專項資金補助,一定三年,具體補助數額按城市規模分檔確定,直轄市每年6億元,省會城市每年5億元,其他城市每年4億元。
記者獲悉,青島市政府辦公廳4月初下發的《關於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青島市將通過海綿城市建設,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實現75%的雨水就地消納利用目標。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5%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同時,青島市還將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的資金支援力度。“十三五”期間,市級財政每年安排不少於4億元專項資金用於支援海綿城市建設。各級項目主管部門在年度安排的專項資金中,優先考慮安排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等。
青島兩指標高於國標
在制定標準時,青島的標準就高於國家的指導性標準。《意見》中提到,青島市將通過海綿城市建設實現75%的雨水就地消納利用目標,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5%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2015年10月公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這兩項指標,青島都提高了5個百分點。
為了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青島市要求,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建築、道路、公園、綠地、廣場、河道等公益性項目,要率先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要求。
根據《意見》要求,青島市將加強雨污分流排水管網和污水處理廠規劃建設,開展全域河道治理,加快完成墨水河、白沙河、李村河、海泊河等重點流域河道截污和生態修復,確保到2017年年底基本消除建成區黑臭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