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高爾夫車體抖動嚴重 三次離合故障車主怒退車

2016-03-26 07:49:00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濟南的田先生的大眾“高爾夫7”車買了近兩年,剛行駛了1萬多公里時,車體就出現明顯的抖動。多次維修後,田先生一生氣,乾脆把這輛開了近兩年的車給退了。

  汽車故障:啥情況能“任性”退車?

  目前,一汽大眾山東金寶利4S店正協助田先生,向廠家提出退車的申請。汽車有故障,什麼情況下能退車呢?2013年正式實施的《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有明確條文,以下五種情況車主可以提出退車。

  一、從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60天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可以選擇換貨或退貨;

  二、嚴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計做兩次修理仍然沒有排除故障,或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可以選擇退貨或換貨;

  三、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兩次,或它們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可以選擇退貨或換貨;

  四、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條、車身當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也可以選擇換貨或退貨。

  除此之外,在家用汽車産品三包有效期內,因産品品質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産品品質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如果符合更換條件,但銷售者沒有同品牌、同型號或配置不低於原車的汽車,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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