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指認作案現場
警方供圖嫌疑人微信聊天記錄
于某因借高利貸債務纏身,被人追債時想到了夥同他人到汽車租賃公司“套現”——租賃車再低價變賣的方式還債。在第一次騙局成功後,他們又先後兩次對同一租賃公司實施詐騙,被老闆識破。
該團夥共作案4次,詐騙4輛汽車,涉案價值50萬元,警方已追回3輛被騙車輛。涉案人員的9人,已有5人逮捕,2人取保候審,2人被刑拘追逃。該案主犯均已到案,已經移送起訴。
[遭遇騙局] 男子交押金租車,到期不還反變賣
2015年1月14日上午9點左右,濟南某租賃公司的老闆李某娥接到于某電話,稱他從威海來濟南,想租輛車用。二人商談了價格,最終敲定於某以每天300元價格租一輛越野車。
隨後於某趕到李某娥的店內辦理了租賃手續,並提供了其母親在威海的電話和資訊,交了1萬元的押金。“當時他提供的資訊都是真實的,手續也齊全,從表面看不出什麼可疑,我還給他母親打電話核實了。”李某娥説。
于某交了費用,開走了一輛八成新價值20余萬的越野車。合同上標明是租用一週,然而,到期了,于某並沒有將車歸還。李某娥和丈夫劉某永覺得可疑,經查看發現,車上的GPS在1月16日被卸掉了,當時拆卸地點是在江蘇一個汽車配件市場。李某娥要求於某儘快還車,于某卻稱他已將車以合同抵押方式賣了3萬元,無法還車,也無法還錢。
李某娥發現被騙後報了案,民警很快鎖定了于某的藏身某處。2015年3月19日,民警在威海市文登區石馬街將準備外出的于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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