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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困境:嬰兒可能不健康,生還是不生?
在陳敦金看來,類似匈牙利這位媽媽的案例,最大的問題不僅是技術上的,而且也是醫學倫理上的。對於“植物人”孕婦,需要考慮的必然是母親優先還是孩子優先的問題。而對於腦死亡的孕婦,在維繫生命過程中使用的藥物對胎兒的健康也存在風險。該不該冒這樣的風險,醫生只能將決定權交給病患的家人、醫學倫理委員會的專家討論。“比如,如果想維持母親的血壓,就勢必需要使用升壓藥物,這些藥物有可能會引起胎兒的早産。搶救母親時使用的藥物,也有可能會影響胎兒心、腦的發育。”
雖然胎兒滿3個月之後,藥物對於胎兒肉眼可見畸形方面的影響會降低,但此類“遺腹”寶寶都可能要面臨發育遲緩、生長受阻的風險。從目前存活的案例來看,如此出生的寶寶體重都很輕。一方面寶寶的吸收能力本身就會比較弱;另一方面,為了保證存活,醫生會儘快安排剖腹産,即便不足月,也把寶寶從母親的子宮中取出來,以最大程度地挽救胎兒。如果寶寶能健康地活下來,那可以稱得上是偉大的母親與醫護人員一起共同創造的生命奇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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