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浪蕩子十年5次被判刑勞教 何時能悔改?

2016-12-27 09:52:07 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陳兆永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2次因詐騙被勞動教養,3次因盜竊被判刑,有著這樣黑色經歷的陳某達日前再次因詐騙被警方抓獲,其涉嫌犯罪因由是連續7次行駛詐騙,正值而立之年的陳某,將面臨第6次受打擊處理。

  中國網山東臨沂12月27日訊(通訊員 陳兆永)2次因詐騙被勞動教養,3次因盜竊被判刑,有著這樣黑色經歷的陳某達日前再次因詐騙被警方抓獲,其涉嫌犯罪因由是連續7次行駛詐騙,正值而立之年的陳某,將面臨第6次受打擊處理。

  陳某從20歲開始跟公安機關頻頻打交道,這位家住沭河岸邊浪蕩子,自幼父母離婚導致從小逆反家庭教育。2005年、2009年、2015年曾因盜竊3次被法院機關判刑;2010年、2011年兩次因詐騙被勞動教養。多年的盜竊行騙已使他養成好逸惡勞的習慣,2016年1月,他刑滿釋放後,繼續有家不歸,跟父親形同陌路。活著須要衣食住行,不靠勞動掙錢沒有經濟來源怎麼辦?陳某繼續行騙。

  陳某詐騙的行徑是清一色的殺熟。為了騙錢,他已置政府教育感化于腦後,更罔顧道德倫理,到了見到熟人就騙的地步。他的騙術很低級,都是以騎車急著辦事為名,將村鄰、熟人、遠親的電動車、三輪車騎走,到廢品收購站裏當廢品賣掉。一輛三四千元的電動車,他只賣三四百元,一輛五成新的電動自行車給二百元就賣。今年他連續騙得的7輛電動車、三輪車,受害人報稱價值累計兩萬餘元,經陳某倒手賣了不足兩千元。

  抓了判刑,刑釋後再偷再騙,陳某如此這般已連續六個輪迴。陳某入獄判刑固然是咎由自取,但其重新犯罪所折射的信號,已向社會及其關聯的諸多部門發出警示。創建和諧社會需要安定的社會環境,提高改造犯罪品質,加大刑釋人員幫教措施,降低重新犯罪率已成為迫在眉睫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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