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惡意闖卡、酒駕醉駕、涉牌涉證、駕駛報廢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嚴重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嚴查嚴處此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行動中,查處了兩起典型的交通違法案件。淄博交警在此警示駕駛人不要有“僥倖心理”,遵法行車,安全駕駛。
再次酒駕並嚴重超員 客車駕駛人數罪並罰
近日,臨淄交警大隊在夜查行動中,查獲一名再次飲酒駕駛嚴重超員客車的違法駕駛人,並嚴格按照法律程式,對該駕駛人處以拘役2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和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11月10日,臨淄交警大隊組織開展夜查行動,民警在臨淄區清田路路口檢查一輛魯C33***號小型普通客車時,發現該客車核載9人,實載19人,屬於嚴重超員,涉嫌危險駕駛罪,並有酒駕嫌疑。民警立即控制駕駛人趙某某,對其進行現場酒精呼氣檢測,結果其血液酒精含量為43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民警進一步通過網上查詢,發現趙某某曾于2014年4月因酒駕接受過處罰。
由於違法情況嚴重,臨淄大隊法制科刑事案件專案組立即介入,對趙某某進行訊問,對乘車人員進行詢問。經調查,趙某某中午飲酒後,駕駛9座小客車運送18名建築工人前往臨淄區大順花園工地,存在嚴重超員、再次酒後駕駛兩項違法行為。臨淄大隊按照法律程式辦理,最終,趙某某因嚴重超員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2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因再次酒駕被處以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惡意闖卡連續違法 貨車駕駛人受重罰
近日,桓臺交警大隊在夜查行動中檢查一輛輕型貨車時,駕駛員駕車逃跑,連續發生交通肇事、闖紅燈、超速等違法行為,最終被民警攔截,得到了法律的嚴懲。
11月10日,桓臺交警大隊開展夜查行動,在檢查一輛輕型貨車時,駕駛員伊某某聲稱沒帶行駛證,隨後突然駕車逃跑,並與一輛小型客車相撞。撞車後,伊某某繼續駕車加速逃逸,執勤民警立即駕駛警車尾隨,並組織相關執勤卡口進行攔截。伊某某先後行經張北路桓臺大道、G205北柳泉路路口、馬橋鎮政府路口等多個夜查執勤點,撞倒執勤使用的反光錐筒,連續闖卡、闖紅燈逃跑,最後在王莊路段,被尾隨其後的民警叫停。伊某某無法出示車輛行駛證,民警依法查扣其駕駛證和車輛。
次日,民警對輕型貨車作進一步核查,發現車輛前後車牌號不一致,並最終查實該車真實號牌為魯C7W***,是一輛報廢車輛。伊某某因違規使用其他車輛號牌、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到50%等交通違法行為,被罰款39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兩年內不能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違法貨車被依法予以強制報廢。該案中涉及的交通事故已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