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日照市人社局了解到,日照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對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11月10日前調整到位,確保待遇發放到相關人員手中。(記者 陳鵬飛)
據了解,日照市有 735 名符合待遇領取資格人員受益。其中,傷殘津貼對符合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分別按195元、185元、175元、165元的標準增加。
生活護理費以統籌地區2015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供養親屬撫恤金部分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5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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