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現場
被撞汽車
被撞摩托車
近日,高青交警收到兩份血液酒精含量鑒定報告,其中一份報告結果顯示血液酒精含量為178.1mg/100ml,另一份報告顯示結果為117.0mg/100ml,都已經達到了醉酒的標準。原來,這兩份報告來自於同一起交通事故的雙方當事人,事故雙方對鑒定結果也沒有意見。
10月25日下午15時30分許,高青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在高青縣李中路樊林小學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傷。接警後,民警迅速驅車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民警看到,在路面一側停著一輛黑色越野車,車頭右側有撞擊痕跡,在距離轎車幾米遠的地方,躺著一輛紅色二輪摩托車,車身已變形。民警趕到現場時,雙方駕駛人已被送往醫院。民警在對現場勘查完畢後,驅車來到醫院,詢問駕駛人事發時詳細情況。
當民警見到雙方駕駛人之後,聞到駕駛人身上有濃烈的酒氣,隨即對雙方駕駛人進行血液樣本採集,並送往鑒定機構鑒定。經詢問,越野車司機柴某交代,中午在家喝了半斤左右高度白酒,而摩托車駕駛人樊某在朋友家喝了4兩左右白酒。當行駛到事發地點時躲閃不及,雙方發生了交通事故。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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