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起 淄博市區範圍內不動産統一登記(圖)

2016-09-22 10:11:33 來源:齊魯網 作者:孫凱旋 責任編輯:張靖浛 字號:T|T
摘要】淄博市政府官網發佈的《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的通告》,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淄博市市區範圍內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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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政府官網發佈的《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的通告》

  9月21日,齊魯網記者從淄博市政府官網發佈的《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獲悉,經市政府研究確定,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淄博市市區範圍內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

  通告中稱,9月28日起,淄博各級不動産登記中心按不動産統一登記程式受理不動産登記業務,並頒發《不動産權證書》或《不動産登記證明》。對已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書》未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可以按照不動産統一登記規定的程式申領不動産權證書。對於不動産登記涉及原土地、規劃、建設等違法或手續不完善的,應完善相關手續後,再依法辦理不動産登記。

  同時,為做好不動産統一登記系統對接調試、數據遷移、登記流程測試及人員上崗培訓等工作,9月23日17時至9月27日17時,國土、房管、林業部門在全市範圍內停止受理土地、房産、林權等登記業務。9月23日17時前受理的各類房産、土地登記申請等仍按原規則頒發權利證書。原登記機構依法頒發的房屋、土地等權利證書以及登記簿冊繼續有效,並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

  淄博市區(張店區、淄川區、博山區、周村區、臨淄區、高新區、淄博經濟開發區、文昌湖旅遊度假區)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由淄博市不動産登記中心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區不動産登記中心具體承辦所在轄區內不動産統一登記業務。其中,市區不動産統一登記業務範圍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産權利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登出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抵押登記及其他登記等。

  齊魯網記者了解到,為方便公眾了解查詢不動産統一登記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縮短登記窗口辦件時間,淄博市不動産登記中心開通微信公眾號“淄博不動産”和淄博市不動産網站http://bdc.zbgtj.gov.cn,提供網上辦理不動産統一登記預約服務。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在不動産統一登記過渡期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附:不動産登記辦理地點及諮詢電話

  (一)淄博市不動産登記中心,主要負責受理張店區、高新區轄區內不動産登記業務,地址:淄博市張店區人民西路188號甲1號,諮詢電話:2166329。

  (二)淄博市張店區不動産登記中心,主要負責受理張店區轄區內不動産登記業務,地址:張店區西十路與魯泰大道交界口東南150米天乙村一號綜合樓張店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諮詢電話:3149013。

  (三)淄博市淄川區不動産登記中心,主要負責受理淄川區轄區內不動産登記業務,地址:淄川區淄城東路539號淄川區行政服務中心,諮詢電話:5289123。

  (四)淄博市博山區不動産登記中心,主要負責受理博山區轄區內不動産登記業務,地址:博山區大觀園路86號,諮詢電話:4297119。

  (五)淄博市周村區不動産登記中心,主要負責受理周村區轄區內不動産登記業務,地址:周村區新建東路228號市民之家二樓,諮詢電話:6433386。

  (六)淄博市臨淄區不動産登記中心,主要負責受理臨淄區轄區內不動産登記業務,地址:臨淄區政務服務中心,臨淄大道195號(天齊淵水廠東臨),諮詢電話:7216803。

  (七)淄博高新區不動産登記中心,主要負責受理高新區轄區內不動産登記業務,地址:柳泉路北首創業火炬廣場F座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三樓,諮詢電話:2326125。

  (八)淄博經濟開發區不動産登記中心,主要負責受理經濟開發區轄區內不動産登記業務,地址:淄博經濟開發區北郊鎮北旺村東(張周路與姜萌路路口向南400米路西),諮詢電話:6126585。

  (九)文昌湖旅遊度假區不動産登記中心,主要負責受理文昌湖旅遊度假區轄區內不動産登記業務,地址:萌水鎮中心大街淄博市國土資源局文昌湖分局辦公樓,諮詢電話:6880166。

  淄博市不動産登記中心及張店區不動産登記中心、高新區不動産登記中心,暫按原房産登記範圍分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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