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痛經假條件各地有差異 多數要求開醫院證明
雖然不少地方在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中明確了“痛經假”可休,但是記者發現,各省份的休假天數有所區別,而絕大部分地方規定都對女性從事的工種提出了限制,大多只限于野外或低溫作業、以及強體力勞動職業,普通女性要想享受休假必須要提供醫療機構的證明。
目前,江西的“痛經假”天數相對較長,該省從事低溫、冷水、野外流動、建築和一級以上(含一級)高處作業,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等作業的女職工,月經期給予休假二至三天,並相應減少勞動定額,不影響各種獎勵和評比。
陜西規定,生産第一線的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有痛經等特殊情況不能堅持正常勞動的,經醫療機構證明、單位負責人批准,給假一天,工資照發。
江蘇則規定,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高處、低溫、冷水、野外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應暫時調做其他工作,或給予公假一至二天。對其他工種的女職工,月經過多或因痛經不能堅持工作的,經醫療單位證明,給予公假一天。
女性還有哪些特殊權益?
——江蘇、四川哺乳假可單獨休 多地提出女職工更年期保護
除了“痛經假”,各地也對女性的哺乳假、更年期保護等權益保護做出了規定。
從國家層面看,2012年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就已經明確,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地方層面上,各省份對哺乳假的休假方式又進行了細化。
例如,湖北規定,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不少於30分鐘。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增加哺乳時間不少於30分鐘。每天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因哺乳而往返于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江蘇和四川則為女職工在家休哺乳假開了“綠燈”。江蘇提出,女職工在哺乳期內,上班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資不低於百分之八十。
四川也明確,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産假期滿後,因嬰兒身體較弱或單位沒有托幼設施、上班路程較遠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月。哺乳假期間,工資按本人標準工資的80%發給,不影響晉級、調工資,並計算工齡。
除了哺乳假,北京、山西、安徽、青海、浙江、湖北、江蘇、江西、山東等地還考慮到更年期女職工生理特點,明確了對女性的更年期保護。
不少地方規定,女職工因更年期綜合症不能適應原勞動崗位的,用人單位根據醫療機構證明,可以適當減輕其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適宜的勞動崗位。(張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