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防暑降溫費6月起發放
青島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所發防暑降溫費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省政府令第239號)第三條規定:高溫天氣是指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發佈的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的天氣。青島人社局工作人員表示,防暑降溫費屬於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要求現金髮放,該發不發屬違法行為。
原文:首發:防暑降溫費本月起發放 權威解讀發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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