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環保局近日公佈了一批行政處罰決定書,山東建築大學、山東省立醫院、濟南華河紙業有限公司等3家單位因環境違法行為被處罰,總罰款金額80萬元。
濟南市環保局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表示,2016年12月7日,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對山東建築大學進行了現場檢查,並進行了手工檢測。經檢測,該單位外排煙氣中氮氧化物濃度達到314毫克/立方米,煙塵濃度達到48.1毫克/立方米,分別超過《山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4-2013)規定排放標準的0.047倍和0.603倍,對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鋻於該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之規定,市環保局依法對該單位處以罰款60萬元。
山東省立醫院因山東省立口腔醫院項目未取得環評文件,就擅自於2015年4月開工建設、2016年5月投入使用等問題被處以罰款10萬元;濟南華河紙業有限公司則因外排煙氣中的煙塵濃度超標被處以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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