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今天舉行發佈會,山東省工商局解讀併發布《山東省工商局關於加強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激勵)的實施意見》。
協同監管 聯合懲戒
意見指出,山東工商部門要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依法及時公示市場主體失信資訊,並利用山東省企業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將工商部門産生的行政處罰資訊、經營異常名錄和失信企業名單、抽查檢查結果等失信資訊推送給其他部門。同時,對聯合懲戒各牽頭部門推送的其他部門産生的行政處罰、聯合懲戒(激勵)等資訊記于企業名下,並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意見明確,工商部門通過與其他部門的資訊互聯互通和實時共用,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失信企業和被執行人、安全領域失信生産經營單位、食品藥品生産經營嚴重失信者等相關領域違法失信當事人,依法實施市場準入和任職資格限制,實施行政處罰或撤銷、吊銷、登出、繳銷其許可證;在授予榮譽和表彰時,進行必要的限制和禁止,同時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將其作為重點監管的對象,提高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並對其依法採取必要的行政監管措施。
監管方式和理念的重大變革
目前,山東發改、工商、質監、法院等37個職能部門通過辦公平臺的資訊互聯互通和實時共用,利用市場準入、政府採購、銀行信貸、招標投標、企業上市、稅收徵管等多種懲戒措施和辦法,已實現工商、安全生産、旅行社經營、食品藥品經營等30多個重點領域的聯合懲戒和信用約束。相對於傳統的監管方式,懲戒措施更多,力度更大,範圍更廣,是監管方式和監管理念的重大變革。目前,山東正逐步構建起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制,逐步形成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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