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律師不良執業資訊記錄披露和查詢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律師行業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進一步完善律師實習制度,健全完善律師執業活動的考核制度。記者日前從市司法局獲悉,司法部近日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律師協會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對於進一步加強律師協會建設,充分發揮律師協會職能作用,促進律師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提出,進一步加強律師協會建設,必須加強組織建設,要健全地方律師協會,加強律師協會領導班子建設,完善律師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等決策機構,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成立律師協會或者其他律師行業性組織。律師協會要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暢通聯繫服務律師的渠道,建成“律師之家”。認真做好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工作,健全完善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處置機制和聯動機制。進一步關心青年律師成長髮展,關愛老年律師、女律師、少數民族律師和困難律師群體。加強對外交流合作,積極開展對外交流活動。健全完善投訴受理、調查、聽證處理、復查申訴等工作程式,加強行政處罰與行業懲戒的工作銜接。健全完善律師不良執業資訊記錄披露和查詢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律師行業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完善律師實習制度,健全完善律師執業活動的考核制度。
《意見》還強調要健全律師行業綜合性表彰和專項表彰制度,建立律師協會新聞發言人制度,加強律師行業輿情引導應對,加強對律師協會建設和律師工作宣傳,為律師事業發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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