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山東省特別優秀的中小學生可以跳級了!省教育廳昨日公佈《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德智體全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的學生可以申請在本學段內跳級。不過,本學段內只允許跳級一次,且每次只允許跳一個年級。《規定》適用於全省各類普通中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和符合招生入學政策在校就讀的學生。2017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那麼,除允許學生跳級外,《規定》還有哪些新變化?昨日,本報記者邀請山東省教育廳基教處處長張琳進行了解讀。記者徐玉芹
▲▲ 特別優秀中職生,也可轉入普通高中
【政策】《規定》明確,新入學學生應按時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報到,須提前向學校提出延緩入學書面申請。高中新生如在規定時間結束兩周後仍未報到,也未請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喪失入學資格。
小學一年級學生辦理入學註冊手續後,學校應為其採集學籍資訊,建立學籍檔案。初中、高中一年級學生學籍接續上一學段學籍資訊。
中等職業學校轉入普通高中就讀學生的學籍,由接收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建立普通高中學籍。
學籍號分為全國學籍號和省學籍輔號,全國學籍號一人一號,終身不變。
【解讀】省教育廳基教處處長張琳:這裡關於“中等職業學校轉入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籍規定,主要是為了配合國家教育招生考試製度改革中的“普職融合”,即允許特別優秀的中職生,通過考核轉入普通高中學習。此舉旨在將打通中職學校與普通高中之間的壁壘,引導中職生努力學習文化課。
▲▲ 允許“五四學制”與“六三學制”互轉
【政策】《規定》明確,因家庭住址變化、戶口遷移、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調動等因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入和轉出學校同意,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可辦理學籍異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本學區內不準轉學。普通高中學生在本縣(市、區)域內不準轉學。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準轉學。
學生轉學按照年級對應原則。“五四學制”初中一年級學生可轉入“六三學制”小學六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六三學制”初中一年級學生可轉入“五四學制”初中一年級或二年級。
除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外,學籍實行“籍隨人走”,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入學或轉學手續的學生就讀。
【解讀】省教育廳基教處處長張琳:允許“五四學制”與“六三”學制之間互轉,主要是為了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轉學問題。“有的學生跟隨父母到異地讀書,兩地之間如果存在學制差異問題,轉學就很困難。”現在有政策了,問題就迎刃而解。
▲▲ 初高中休學政策放寬
【政策】關於休學規定也有所調整。以往的政策是“畢業年級一般不辦理休學”,新規定則放寬為“初中、高中畢業年級第二學期一般不準休學”。
此外,新規還明確,學生到境外就讀的,憑有效證件到現就讀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回到境內後仍接受基礎教育的,接續原來的學籍資訊,不另建新的學籍檔案。
【解讀】省教育廳基教處處長張琳:相對而言,新規定放寬了休學要求。之所以在初高中畢業年級第二學期不準休學,主要是因為有些升學考試在第一學期就需要報名。如果第一學期報了名,第二學期休學了,沒法參加考試了。
▲▲ 首次允許特別優秀學生跳級
【政策】《規定》明確,學生在每一學段內升級採取直升式,不允許留級。“五四學制”小學畢業學生可升入“六三學制”小學的六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六三學制”小學畢業學生可升入“五四學制”初中一年級或二年級。
德智體全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的學生,由學生或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學校評估,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可以在本學段內跳級。一般情況下,本學段內只允許跳級一次,每次只能跳一個年級。跳過年級視為完成相應年限的教育。學生跳級應在新學年開學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小學一年級不允許跳級。
【解讀】省教育廳基教處處長張琳:關於跳級的規定,主要是為了給特別優秀學生的學習開闢成長通道,“的確有一部分學生天賦異稟。如果這部分學生跟普通學生一起按部就班學習,他們可能會‘吃不飽’,而且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