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淄博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獲悉,淄博市調整已執行了27年的企業離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補貼發放時間,將發放時間由每年的12月份提前到11月份。
據了解,自2016年起,取暖補貼發放時間由每年的12月份提前到11月份,發放標準和人員範圍不變。11、12月份新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分別於12月和次年1月予以補發。同時,為做好企業離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補貼的提前發放工作,各級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將積極籌措資金,確保取暖補貼按時足額發放到企業離退休人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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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記者從淄博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獲悉,淄博市調整已執行了27年的企業離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補貼發放時間,將發放時間由每年的12月份提前到11月份。
據了解,自2016年起,取暖補貼發放時間由每年的12月份提前到11月份,發放標準和人員範圍不變。11、12月份新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分別於12月和次年1月予以補發。同時,為做好企業離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補貼的提前發放工作,各級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將積極籌措資金,確保取暖補貼按時足額發放到企業離退休人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