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有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將來要留下“案底”了,不僅面臨行政處罰,還將在銀行貸款等方面受限制。7日,記者從山東省環保廳獲悉,日前,省環境保護廳印發《山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簡稱《辦法》),自2017年3月1日起,山東省將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採取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年度記分制,分別以綠牌、黃牌和紅牌標識。對於當年累計計分滿12分的企業,將被列為紅標,環保部門將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對其限制生産、停産整治直至停業、關閉。
環境違法一次扣12分
省環保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環保部門可以通過企業環境信用等級這種直觀的方式,向公眾披露企業環境行為實際表現,方便公眾參與環境監督,同時也幫助銀行等市場主體了解企業的環境信用和環境風險,作為其審查信貸等商業決策的重要參考,從根本上解決環保領域“違法成本低”的不合理局面。
在《辦法》中,規定了18種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記分標準,其中包括5種將一次性扣12分的行為,包括吊銷許可證或者其他具有許可性質的證件、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的環境違法案件、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等情形。
企業待遇大不同
《辦法》中規定,當年無記分記錄的企業為環境信用綠標企業,以綠牌標識;當年有記分記錄、累計記分11分以下的企業為黃標企業,以黃牌標識;當年累計記分12分以上的企業為紅標企業,以紅牌標識。
“對黃標企業,環保部門將適當增加現場檢查頻次,限制參加環保評先評優活動。對紅標企業,環保部門應當將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對適用於限制生産、停産整治的,依法責令其限制生産、停産整治;對適用於停業、關閉的,依法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其停業、關閉。”省環保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省環保廳還會定期將企業環境違法違規資訊通報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工商局、省質檢局、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監局、山東證監局等有關部門和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