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高層建築越來越多,採光問題成為市民關注的熱點。今天,記者從淄博市規劃局獲悉,為進一步規範建築日照的計算,增強日照計算的可操作性,保障城鄉規劃的實施,依據住建部《建築日照計算參數標準》(GB/T50947- 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實施),結合淄博市實際,並經市政府批准,淄博市規劃局于近日印發《淄博市建築日照計算管理規定》(2016版)。
《規定》進一步落實和細化今年新出臺的《淄博市城鄉規劃管理辦法》(自 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使建築日照的計算具有可操作性。另外,《規定》明確了淄博市各區縣的經緯度參照點坐標。考慮淄博市緯度變化大的特點,在充分考慮群眾採光權益的基礎上,明確各區縣的經緯度參照點坐標。
另外,對被遮擋區域高差大等情況的日照建模等也進行了明確的規定。《規定》中表明,根據遮擋建築的陰影範圍,被遮擋建築需滿足大寒日日照2小時的,選取遮擋建築高度1.5倍(最大不超過150米)確定被遮擋建築(場地)的計算範圍。對日照計算成果有爭議的,相關利害關係人可通過雙方協商或協議的方式解決,協商或協議不成的可向主管部門申請復核認定。
該《規定》目前已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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