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師範類專業學生
2012年(含)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類專業學生,在畢業後3年內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可免予教師資格考試。畢業超過3年的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須按教育部規定參加統一的教師資格考試。
2016年起,符合以下條件的師範類畢業生,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須參加相應類型的教師資格考試:
2013年(含)以後入學,且2016年(含)以後畢業的師範類專科畢業生;2013年(含)以後入學,且2017年(含)以後畢業的師範類本科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
關於新舊政策銜接
為做好新舊政策銜接,已參加以往山東省組織的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兩課”考試)並取得考試合格證的,可在規定的5年有效期內,免於筆試。該類考生面試有關問題詳見面試公告。
關於考試成績的通用性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精神,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取得單科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內可免予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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