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動重點車輛和嚴重交通違法集中攻堅行動,進一步加強對交通參與者的警示教育,省公安廳交管局發佈2016年第四批全省終生禁駕人員名單,共55人。大眾網記者梳理名單發現,其中11人酒駕或醉駕釀事故,44人交通肇事逃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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