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今年第一批公共租賃住房初審合格人員名單日前公示,共380戶,公示時間為10天。據《關於公佈臨沂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通知》(臨價費發[2014]141號)規定,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為每月5元/平方米;城區公共租賃住房市場平均租金標準為每月6元/平方米。
根據《臨沂市城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臨政發【2014】1號)文件規定,市房産和住房保障局聯合相關單位對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進行了聯審。為便於社會監督,公告同時在市房産和住房保障局網站(www.lyfdc.gov.cn)、沂蒙晚報(10月17日B6-B8版)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天。如發現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可在10月26日前向市住房保障中心舉報,舉報電話為:8208191。
據悉,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滿足以下條件:(一)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城市建成區常住戶口3年以上;(二)在城市建成區範圍內無自有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廉租房或直管公房;(三)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低於上年度我市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四)單身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除滿足上述條件外,未婚者需達到晚婚年齡,離異者,離異時間應達到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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