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監察部決定給予楊魯豫開除處分

2016-10-17 14:28:27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宗韋民 字號:T|T
摘要】近日,山東省政府召開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主要負責人會議,宣佈監察部關於給予楊魯豫開除處分的決定。

  近日,山東省政府召開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主要負責人會議,宣佈監察部關於給予楊魯豫開除處分的決定。會議強調,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決把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落到實處,深入推進全省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山東省委副書記、省長郭樹清主持會議,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省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主要負責人等出席會議。

  山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孫偉宣讀了監察部關於給予楊魯豫開除處分的監察決定書。會議認為,楊魯豫作為省會城市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其違紀違法行為給濟南市乃至全省造成了很大損失,嚴重損害了人民政府的形象。省政府和主要負責同志對此負有重要責任。監察部的行政處分決定,充分表明瞭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鮮明態度,體現了我們黨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的堅定決心,也給全省政府系統工作人員再次敲響了警鐘。要深刻吸取教訓,深入剖析成因,引以為戒,切實經受住拒腐防變的考驗。

  會議強調,全省政府系統要堅決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觀念。省政府班子成員要帶頭堅持“一崗雙責”,積極主動抓好分管範圍內的廉政工作。各部門(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對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常研究、常部署。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正在開展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緊密結合,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常委會十條實施辦法。進一步強化黨內監督和政府內的監督,切實把個人置於上級、下級、群眾和社會的全方位監督之下。堅持依法行政,一切活動都要嚴格遵守黨紀政紀,都要在法律的範圍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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