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記者從山東省政府了解到,2016年山東省共為15.39萬農民工追回工資待遇9.21億元,處置群體性事件188起,曝光用人單位88家,向公安機關移送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85起。
山東省農民工總量已達2431萬人,佔全國的8.88%,依法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任務非常繁重。2016年以來,山東省委、省政府將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抓緊抓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取得新進展。
今年9月2日,山東省制定出臺《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16〕1號文件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所有施工企業必須按月足額支付工資,不得採取每月支付生活費,過後再結算工資的方式。同時,由政府投資、招商引資及舊村改造工程的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引發的欠薪,由政府負直接責任並帶頭清償,逾期未清償的,追究政府主要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的責任。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不得發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發生拖欠需同時追究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責任。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為保證及時受理農民工舉報投訴,提高服務效率和品質,山東省人社廳積極推進舉報投訴案件省級聯動處理平臺建設,實現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一點舉報投訴、全省聯動處理”。在建設領域,2016年以來,共對1500余家建設單位,1780家施工企業,3120個工程項目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規定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就為落實工資保證金、實名制管理等違規行為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1860余份。
此外,目前山東省人社廳正在起草全省統一的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評價實施辦法,對企業實行勞動保障誠信分類管理,將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納入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單位,將被評為非誠信單位。該辦法爭取年底出臺,明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