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高風險行業,金融業的健康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離不開金融監管體系的完善。為此,山東在全國率先佈局省、市、縣三級,在全省17市、137個縣(市區)設立“金融辦”。9月27日,在“産融結合 創新共贏”山東金融改革創新發展論壇上,山東省金融辦主任李永健首次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角度和深度,闡述了這一改革的背景和必要性。李永健説,隨著市場經濟在深度和廣度上的加速推進,金融混業經營在試運營,同時各種新的金融業態,像小貸、融資擔保、農村資金互助、網際網路金融等大量涌現,對現行的監管體制也提出了嚴峻的挑戰,也對加快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長王國剛對此也有同感。他説,這些年來,出現了一批“類金融機構”,比如説陸金所、投資公司等。他們都不在金融機構範疇裏,但是做的是金融機構的事。同時還有一大批非金融機構在做金融的事,包括阿里巴巴等。對於這樣的機構,該如何監管?他説,如果監管部門只把眼睛盯在金融機構上,那麼,這些地方冒出的風險也是不得了的。因此這就需要完善金融改革框架。
在山東,這類金融組織近年來在山東也蓬勃發展。據山東省金融辦統計,山東的農信社銀行化改革全面完成,現在已有110家農商行掛牌開業,涉農貸款的餘額和增加額連續11年在全國的金融機構和同行業中排名第一。村鎮銀行的數量達到125家,在全國也是第一位。消費金融、汽車金融、金融租賃等發展步伐也在加快。與此同時,小額貸款公司、民間融資管理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農村合作金融等地方金融組織也蓬勃興起,成為服務地方經濟的重要力量。其中小額貸款公司現在已發展到426家,向小微和三農發放貸款3500億。
李永健説,與國家層面相匹配,在省級層面上,為適應蓬勃發展的地方金融組織,地方金融監管也需要一次改革。對跨區域的,放到國家層面監管;不跨區域的,放到地方政府層面監管,將責權利對應起來。為此,2013年12月份,山東省發佈了《關於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體制改革的意見》,要求省市縣三級全面建立地方金融監管機構,這在全國是首創。具體方式是在山東17個市、137個縣市區普遍建立地方金融辦,加挂一個“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的牌子,以此來適應各種準金融業態,使它們能夠規範有序。與此同時,從2012年,山東開始醞釀出臺《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今年7月1日,這部條例獲得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通過,這在我國也是省級層面上的第一個,在金融立法方面開了先河。 對於山東在金融監管方面的創新性改革,王國剛説,實際上十八屆三中全會已經明確指出,要建立中央和地方兩層金融監管體系。隨著地方金融的展開,地方金融監管的任務越來越重。同時,為了改變地方對防範區域性風險依賴於中央,現在開始傾向於中央監管部門,負責管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而把防範區域性金融風險的任務交給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