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社廳、財政廳日前發佈《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將對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人員,進行基本養老金調整。
這次調整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其中,定額調整中,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每人每月增加70元。掛鉤調整分兩部分計算,包括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準掛鉤,和根據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自特點不同掛鉤。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根據繳費年限分檔,15年及以下設一檔,月增加額為25元,15年以上每5年設一檔,月增加額相應提高。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根據職務層級分檔,每檔以57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
此外,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40元和80元養老金。
這次調整,是山東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十二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機關事業單位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後,第一次與企業同步調整,將惠及全省550余萬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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