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房地産領域易發問題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將對房地産領域商品房交付不合規、爛尾樓盤難處置等四大易發問題進行治理。
《通知》明確要求,2016年年底前,將短期能夠解決的房地産領域易發問題全部治理到位,對治理難度大、短期不能解決的,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産領域易發問題治理任務。
記者了解到,這四大問題即治理的重點分別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不規範問題、房屋交易監管不到位問題、商品房交付不合規問題以及爛尾樓盤難處置問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不規範具體指:沒有嚴格執行《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工作程式,徵收行為不規範;沒有及時公佈房屋徵收相關資訊,侵犯被徵收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沒有及時排查、化解房屋徵收矛盾糾紛,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不力。
在房屋交易監管不到位方面,將嚴查四種行為:開發企業沒有取得預售許可,違規售房;開發企業非法挪用商品房預售資金;一房多賣、面積縮水、已抵押或凍結房産違規出售;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存在空白;房産仲介機構和從業人員脫離監管,仲介非法監管和挪用交易資金。
商品房交付不合規問題即開發企業將未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商品房強制交房;開發企業逾期交房,不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責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新建物業品質保修金未應收盡收。
爛尾樓盤難處置問題具體指涉開發企業資金鏈斷裂,項目無法如期完工;項目債權債務複雜,融資重啟困難。
針對上述問題,《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展開工作,從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加強房屋交易監管、嚴格商品房交付使用條件、依法妥善處置爛尾樓盤四個方面加強治理。同時要求各級各部門須明確治理工作職責,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嚴格治理公國執紀問責,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